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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赴大陆的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旅行证
2025-05-30 14:42

  一、适用情形

  (一)未持有“回乡证”,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。

  (二)未持有“台胞证”,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。

  二、申请及领取方式

  (一)须本人亲自前往总领馆递交旅行证申请,不可委托他人代办。

  (二)总领馆不接受邮寄的旅行证申请。

  (三)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旅行证。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往总领馆领取证件。

  (四)旅行证申请一经批准,不可撤销。

  三、所需材料

 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1份。

  (二)近期(6个月内)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光面相纸)一式2张,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。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(http://cs.mfa.gov.cn/zlbg/bgzl/hzlxz/202204/t20220408_10665772.shtml)。

  (三)香港/澳门/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、来马签证相关页、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马来西亚的入境验讫章页)。

  (四)在马来西亚居留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(五)“回乡证”、“台胞证”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。 

  (六)原旅行证原件及复印件(如有)。

  四、办理时间及费用

    办理时间:普通件第4个工作日取证,加急件第3个工作日取证,特急件第二个工作日取证。

    费用:每件75马币,加急件175马币,特急件215马币。

  五、注意事项

  申请人本人可就近向使领馆提出申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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