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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护照加注
2023-04-22 11:51

    一、适用情形

  (一)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。

  (二)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,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。

  (三)出生纸上儿童姓名是英文名的。

   二、申请及领取方式

    (一)我馆于2021年8月30日起正式启用“中国领事”APP 护照旅行证在线办理功能。我馆“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”及“双邮”办理护照/旅行证的方式正式停用。请查看2021年8月27日《中国驻古晋总领事馆启用“中国领事”APP办理护照、旅行证的通知》(http://kuching.china-consulate.gov.cn/chn/xwdt/202108/t20210827_8967776.htm)。

    若有特别需要亲自前往我馆办理,请先WhatsApp至011-12597159进行咨询。

  (二)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,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(父/母/其他法定监护人)到场并签署同意办理护照加注的书面意见。

  (三)使领馆不接受邮寄护照的申请。

  (四)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办妥的护照(请在取证单上标明的时间或之后前来领取证件)。

  (五)护照上不加注婚姻状况。

  (六)护照加注申请一经批准,不可撤销。

   三、所需材料

  (一)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1份。

  (二)近期(6个月内)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(光面相纸)一式2张,照片尺寸为48mmx33mm,头部宽15mm-22mm、高28mm-33mm,背景为白色,不得着浅色衣服。表情自然,双眼睁开,双唇自然闭合,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(http://cs.mfa.gov.cn/zlbg/bgzl/hzlxz/202204/t20220408_10665772.shtml)。

  (三)护照原件及有关资料页的复印件(包括带照片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)。

  (四)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(如绿卡、法院更名证书、户口簿等)。

  (五)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提供出生纸原件及复印件,父母双方(或法定监护人)的护照资料页。

   四、办理时间

   时间:普通件第4个工作日取证。因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户籍机关核实确认,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,在递交申请时请提供有效电话,护照办好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领取,申请人无需打电话、发邮件或传真查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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